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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部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的意见》(鲁市监网监字〔2019〕402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第一部分通则》和《日照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对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的有关要求,经对现有岚山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核查,结合单位经营实际,对日照市岚山区岚和百货批发超市等60家不再符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条件的,予以撤销资格。
特此公示。
附件:日照市岚山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撤销资格名单(第一批)
岚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来源:岚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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