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有什么风险
1、冒名签订抵押合同
利用他人证件及资料申请贷款,在银行批准贷款后,用伪造的证件或由他人冒名来签订抵押借款合同,这种合同当然无效,银行发现后也难以凭借合同追究责任。
2、交易无效
这是由卖方带来的风险,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的不是真正的权利人,而是他人冒名顶替的。一旦出现纠纷,法院会判决交易无效,银行便被卷入其中。这种风险的防范取决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审核严格程度。
3、交易不成
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为宜,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
买二手房担保公司有什么风险
有风险。买二手房担保有两种方式,氛围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自己负责担保,那这种情况下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有规定:当街跨入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强制执行后,也无法偿还),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如果担保人没有写以上任何内容,那么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也即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偿还,这种情况下担保人责任比较重。
银行的主要业务就是存贷业务,但是他们为了自身的贷款安全,一般也会要求贷款人出示一定的抵押担保物,那么大家知道二手房的贷款担保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的贷款担保是什么在申贷人办理贷款购房时,银行为了规避房贷风险,需要借款人提供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的担保证明。如果申贷人能找到愿意提供担保并且有经济实力的朋友或亲人,那么可以由他们为银行出具一份愿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和资信证明。如果不能,则需要到专业的担保公司那里,由他们为你提供担保,这时所支付的费用就是房贷担保费。办理二手房贷款时需要提交房屋抵押证明,房屋抵押证明却只能在房屋过户、两证办理齐全之后方能出具,这就导致了在银行在放款前的两三个月时间里,卖方的手中仅紧握着微薄的首付款,处于一个房财两空的尴尬局面,卖方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所以在买卖二手房时,卖方一般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之下,房贷担保费就应运而生了。申请人符合贷款要求的前提下,若通过担保公司办理二手房的贷款业务,银行放款的速度也会稍快一些。
二、办理二手房贷款担保需要哪些证件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担保贷款,必须是在签订购房合同后,经过贷款申请面签、贷款调查、贷款审批、房屋产权过户、抵押、贷款发放等流程,才能完成。同时,购房人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备足证明以及个人资产证明,售房人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房屋产权证以及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申请贷款人的条件为:18—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购买房产须为可办理产权过户及抵押的二手房;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按照规定,贷款金额最高为可按评估价的七成按揭。此外,购房者在选择担保公司时,一定要先看担保公司的从业资格。比如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和专业资信评估公司的评定情况,评定在BBB级以上方可进行担保。此外,在办理贷款申请面签、贷款调查、贷款审批、房屋产权过户、抵押等事项时,需要银行和担保公司全程陪同。以上就是本次网为大家分享的二手房的贷款担保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想要贷款担保的话,就必须要准备好相关证件,避免让我们买卖二手房受到一些没有必要的麻烦。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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